父母——家庭的祭司

  在基督徒家庭中,父母是一家的祭司。所有信徒在神面前都是祭司(彼前2:9;启1:6)。我们每个人都能到神面前,除主耶稣以外,并不需要其他中保(提前2:5)。父母还肩负着代表全家到主面前的特殊使命。这些责任首先是父亲的,而当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就要落到母亲的肩上。这些责任可以分为两大类:祭司要在人面前代表神,又要在神面前代表人。

祭司在人面前代表神

  神呼召父母们要向他们的儿女见证他。他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这一点。

1. 父母通过自身的榜样来向儿女见证神。父母若想儿女认识神,就必须首先培养自己与神的关系。培养与神的关系有许多途径,而以下几方面却是他们一生中不可缺少的:

  • 祷告。
  • 禁食。
  • 学习圣经。
  • 公义的生活和敬虔的品格。
  • 舍己牺牲地服侍他人。

2. 父母通过教导儿女神的真道来见证神。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6:6-7)
做这样的教导必须殷勤,且要深入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神的道应该成为衡量家中所有事件的自然参照标准;这样,主耶稣就会通过他的道和圣灵,亲自住在这个家中,并向他们显现。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问耶稣说:“主啊,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1-23)
  耶稣所给我们的是一个奇妙的应许:就是对那些遵守他话语的家庭的应许——神要亲自与他们相交、同住(也就是不间断地),并要向他们显现(也就是可以经历的)。这种与神同在的经历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些特别的祷告会或教会的聚会,而是可以成为一个家庭每天并且持续拥有的一个宝藏。耶稣的愿望就是让基督徒家庭成为他的居所,好让他与他们“同住”!

3. 父母透过家庭敬拜向儿女见证神。
  一个家庭不但需要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与神相交,还必须有自律地分出专门的时间,共同寻求神。这种家庭敬拜的内容可包括以下几方面:

  • 唱歌。
  • 学习圣经。
  • 读其它属灵书籍。
  • 祷告。
  • 其它有创意的属灵操练。

4. 父母通过带领全家体验种种人生经历来见证神。
  父母有责任向儿女解释这个世界,不仅解释自己的家庭所经历的种种事件,也帮助他们明白发生在广大世界中的各种事件。这样,孩子们就能学会透过各种事件来认识并正确地理解神双手的作为和神的同在。
  父母也应通过训导和榜样来教导孩子,让他们认识一个有生命的基督徒面对困境和机遇会如何回应。使孩子不仅学会如何正确地理解人生,还能学会怎样在凡事上倚靠神的恩典(腓4:13)。

5. 父母通过留纪念来向儿女见证神。
  从出埃及记17:8-15及其它地方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旧约时代的圣徒们会筑造一些纪念碑来纪念神的大能。他们会停下脚步,回顾神的作为,筑一座坛来标记它的重要意义,以便在将来提醒自己纪念神的信实。
  父母在家里也应该这样做。他们应该时常停下脚步,回顾神赐予他们的成功和胜利。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我们太容易与神的信实擦肩而过,并视之为理所当然。我们需要常常暂停下来,纪念神对我们全家的信实,并以某种方式作以留念。

祭司在神面前代表人

  旧约时代的祭司会到神面前,为民众献祭(利21:17)和代祷(诗141:2)。大祭司的第三个责任就是在为百姓献祭和代祷之后,近前来“祝福”他们(利9:22-23;民6:23-27)。
  耶稣是我们的大祭司,他仅一次就为罪献上了永远且完全的祭(来9:14),因此人们就再也不必为罪献祭了。然而,我们仍需他的代求,好让他的死所带给人类的福祉落实在我们生命中。
  所以,父母——主要是父亲——有责任每天为儿女祷告,并奉主的名祝福他们。夫妻之间也应彼此代祷,彼此祝福。
  我们既需要有规律、有自律的祷告(每日定时),也需要平时持续不断的祷告,内容包括:

  •  一些具体的信心祷告。
  • 认罪的祷告。
  • 宣告我们在基督里面之地位的祷告。
  • 寻求指引的祷告。
  • 恳请的祷告。
  • 感恩和敬拜的祷告。
  • 代求。

  
  神不仅把这些祷告的责任交给为父为母的人们,也赋予了他们这样做的权柄。他们拥有为家人祷告和祝福的真实属灵权柄。
父母在为儿女祝福或相互祝福的同时,也应效法耶稣,给被祝福的人按手:

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耶稣给他们按手,就离开那地方去了。(太19:13-15)

按手之礼在新、旧两约时代都已成为惯例,因此也应该成为基督徒家庭常规生活中的一部分。在家庭中,按手祷告可用来:

  • 祝福(可10:16)。
  • 医病和赶鬼(可16:18)。
  • 行圣灵的洗(徒9:12)。
  • 分赐属灵的恩赐(提后1:6)。
  • 分派作特别的服侍(徒6:6)。

    我们也应当鼓励儿女相互代祷、祝福,并为父母祷告、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