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持久不变的委身

  一个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有忠诚的责任。在本书中我们把忠诚定义为“持久不变的委身”。

1.夫妻彼此的忠诚。
  丈夫与妻子无论遇到怎样的考验和患难,都必须持守对彼此的委身。人类或社会的合同之所以存在,是为了维护一些可见的利益,为合同的各方提供便利;一旦它不再能服务于既定的目标,就可终止合同。婚姻却不是这样。婚姻是人在神面前庄严的约定。它是一种持久的誓约,比任何其它的法律契约都更有约束力,更恒久。
耶稣在马太福音19章中谈论了婚姻的永久性。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3-9)

  在这段经文中,耶稣公开陈明,摩西允许人休妻是一种妥协之举,因为人们的心硬。但是,照神的本意,他绝不愿意人离婚。神所设定的婚姻是夫妻二人永久的结合。摩西所采取的许可离婚的妥协并不是神永恒的旨意。
  尽管如此,摩西所许可的离婚是要受严格的条件限制的。男人不能随随便便就打发妻子走,而是必须通过法律程序——“休书”——这其实是一种减缓离婚进程的手段。
  所以,虽然耶稣因考虑到人的自私、罪恶和刚硬,而允许人在配偶不贞的情况下离婚,但是他明确肯定,按照神的心意,婚姻是夫妻二人永久的合一。

2.父母对子女的忠诚。
  父母也必须委身于自己的子女。我们在前文提到过,有的父亲抛弃家庭,逃避责任,这种现象在许多国家已经像可怕的瘟疫一样扩散开来。

3.子女对父母的忠诚。
  这种忠诚的责任要贯穿子女的一生,只是随着他们的成长,他们与父母的关系一定会不断地变化调整。

4.兄弟姐妹之间的忠诚。
  兄弟姐妹之间也要彼此忠诚。这也是在基督身体里我们对彼此的责任:彼此忠诚。即便我们意见不一致,我们仍旧有责任持守对彼此的忠诚。